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引进人才开展评估工作的公告
根据《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估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引进人才评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评估范围人员
2025年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估相关要求
1.评估方式:笔试+面试
2.评估时间:2025年12月26日
3.评估地点:兴安盟
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考试通知单于2025年12月25日前到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25房间领取,咨询电话(0482-8266966)。
4.评估要求:(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答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评估总成绩计分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凭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到评估地点报到,在规定时间未到的应聘人员,取消评估资格。
(考试通知单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制作,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
(二)应聘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及任何书籍、报纸、卡片及电子辅助工具等进入候考室及评估现场。评估工作开始后,携带的书籍、资料、纸张及手机等通讯工具未按规定交出的,取消评估资格。
(三)笔试环节考生须自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
(五)应聘人员在面试答题过程中不得向评委、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否则一律取消评估资格。
(六)面试答题结束后,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在指定位置等待面试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参加评估人员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评估现场附近逗留或议论评估内容。
(七)具体评估注意事项详见考试通知单。
(八)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n/)上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盟住建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二)评估工作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482-8266580;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6966 。
附件:2025年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